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中共張掖市委直屬機關工委是市委的工作部門,負責領導市直機關和省屬駐張有關單位黨的工作。主要職責:一是對市直機關(含事業單位及省屬駐張單位,下同)黨建工作進行研究和指導,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工作規劃,并抓好組織實施。二是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是指導市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四是配合市委有關部門抓好市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和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了解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五是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實施監督。對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市委報告。六是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發展黨員和黨費收繳管理等工作。督促各黨組織按期換屆,審批黨組織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做好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干部輪訓培訓工作。七是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嚴肅機關黨內政治生活。八是對市直機關基層黨組織請示的有關問題作出決定、批復或者答復。九是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做好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推薦或表彰工作。十是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定期分析研究機關干部職工思想狀況,做好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十一是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主動作為,協助部門單位負責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提升工作效能。十二是協同市紀委監委派出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做好市直機關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工作。十三是市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做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十四是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張掖市委直屬機關工委無下屬預算單位
二、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二:收入決算表
表三:支出決算表
表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三、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總計195.54萬元,支出總計197.63萬元。與2020年決算數相比,收入增加16.57萬元,增幅9.25%,支出增加17.78萬元,增幅。主要原因是新進工作人員,公用經費、工資、支出增加9.88%。
本部門2021年度收入合計195.5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95.54萬元,占100%。
本部門2021年度支出合計197.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3萬元,占100%。
本部門2021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結轉結余為0.0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195.5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6.57萬元,增幅為9.25%。主要原因是新進工作人員,公用經費、工資增加,支出增長。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96.7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8.61萬元,增幅10.45%。主要原因是新進工作人員,公用經費、工資增加,支出增長。
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3.96元,占78.26%;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8.14萬元,占9.22%;衛生健康支出12.99萬元,占6.61%,住房保障支出11.63萬元,占5.91%。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96.7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75.20萬元,較上年增加22.30元,主要原因是新進工作人員,公用經費、工資增加,在職干部工資晉升收入增加,社會保障繳費基數增長,獎金增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21.52萬元,較上年增加1.72萬元,主要原因業務工作增多,費用增加。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0.14萬元,較上年增加0.12萬元。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車購置費0萬元。
2021年度本部門公務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
2021年度本部門公務接待費0.14萬元。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無因公出國(境),國內公務接待1批次。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21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9.3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包括日常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2020年減少1.66萬元,與去年基本持平。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21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48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485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辦公用品。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2021年我單位績效目標管理已經覆蓋一般公共預算,按照下達的預算批復,強化資金使用。擴大績效運行監控范圍。對一般公共預算跟蹤查找薄弱環節,及時堵塞管理“漏洞”,糾正執行偏差。實施績效自評。配合財政歸口單位對本級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加大績效信息公開力度,將我單位預決算及項目資金進行公開,并嚴格按照采購手續使用項目資金,穩步推動績效信息向社會公開。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經營收入:指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單位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五)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六)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七)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八)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等支出(不包括司機工資)。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
(十)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一)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但軍事方面的耐用消費品和設備的購置費、軍事性建設費以及軍事建筑物的購置費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十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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